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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文章星斗网2025-07-08 06:32:37【探索】4人已围观
简介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6日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受理标准的通知》进行解读。其中明确,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房时,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
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6日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受理标准的山东通知》进行解读。其中明确,烟台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取消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制职工,在本市购房时,公积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金异籍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另外,地贷对已结清的款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纳入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的山东认定范围。
调整后,烟台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申请人家庭(包括本人、取消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制下同)住房套数的公积认定标准为:
1.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金异籍限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没有未结清的地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3)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烟台市行政区内有一套住房;
(2)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4)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内有一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在烟台市行政区内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4)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内有一套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5)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内有一套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6)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非同一套住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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